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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7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的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18-02-26 00:00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总支下辖党支部:

为准确评价学校各单位对2017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提升我校综治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学校综治委决定,对2017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党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总支下辖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按照宛院党文【2015】31号文件和《南阳师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评细则》要求,重点检查《2017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2017年消防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不再进行全面普查。首先由各单位对照《考评细则》进行自评:打出自评成绩,提交书面自评报告(3月9日下午下班以前,交办公楼N109房间,同时电子稿发:455418270@qq.com)。然后,学校综治委组织考核组进行抽查,对被抽检单位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深入考核。最后,结合平时工作记录和材料上报情况,得出最终量化考评结果。

四、考核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3月11日。 望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切实做好2017年度综治总结考评工作。

校综治委

2018年2月26日

党委办公室

20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