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 日期: 2024-04-11 11:34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消安办〔2024〕12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做好消防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和关键时段重点部位值班值守工作,防火委将在节前组织校园消防安全检查、督查,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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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9日
附件:《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消安办〔2024〕12 号)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类项目库项目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论征文活动”的通知